一,導語
少來夫妻,老來伴,可有多少夫妻能真正做到白頭偕老,要麼離婚,要麼喪偶,剩下一個老人孤獨終老。老人為了子女不受委屈,一個人含辛茹苦將子女養育成人。等到孩子成家立業,一個人守著空蕩蕩的房子,孤獨感十分強烈,於是有了再婚的念頭。有些老人可能因為子女的反對,而斷了這個念頭,可有些倔強的老人會堅持自己的想法,選擇再婚。
那些再婚後的老人過得怎麼樣了呢?一位57歲的老人這樣說:當初不顧子女反對,我堅持再婚,如今過得很幸福。
二,真實案例
我今年57歲,就一個女兒,也早已成家立業。
我常常感覺特別孤單,每天都生活得特別沒意思,除了吃就是玩,唯一充實的時間就是晚上跳舞的時候。
從前幾年開始,我就有意找個老伴,可女兒、女婿卻說:那麼大年齡,可別找老伴,找了伴還得伺候別人,如果覺得孤單,搬到我們家住。
剛開始,覺得女兒說的也有道理,實在太悶的時候,就去女兒家住了一個階段。經過之後才知道,在兒女家裡居住根本就不現實,太拘束了。
02
經過再三考慮,我還是回到了自己的家。
雖然孤單沒人陪,但至少自由自在,想幹嘛就幹嘛。比起在子女家裡拘束的日子,還是好了許多。
後來鄰居張嫂給我介紹了一個大哥叫張壯,63歲,事業單位退休,失獨家庭。
幾次交往下來,感覺張哥是一個很溫暖的人,遇事總是不急不躁,在困難面前,用智慧解決問題,或許,這就是我要找的那個人,睿智而又有修養。
而張哥對我也很滿意,說我心直口快、善良得體。
我們交往半年後,決定領證,女兒死活不同意:說家裡有福你不享,非給給別人當保姆。
她說這話我不愛聽,首先:我的獨身生活是享福還是寂寞,只有我自己知道,如人飲水冷暖自知;其次:我是單獨的個體,不是她的附庸,有選擇自己人生的權利。
03
看到我的堅決,女兒只好同意,但非讓我做婚前財產公證。
怎麼可能呢,張哥也有房子,並無兒無女,我也有房子,但有個女兒,根本就用不著做什麼公證,為什麼非得把別人當賊防呢?
領證後,我搬到了張哥的家,把自己的房子租了出去。
自從一起居住後,才懂得老年人還是找個伴比較好,一個的日子只能叫活著,兩個人在一起,才是有溫度的生活。
我們倆起床時間差不多,先一起出去散步,總是牽著手
經過菜市場,順便買菜回家,然後我們倆一起下廚,他一邊講著笑話,一邊幹著活。
至於家務活,他從來不讓我動手,就讓我坐在沙發上陪他聊天,他一個人幹就好……而我又哪裡閑得住呢?
於是,家務活變成了有意思的小活動。
04
他知道呵護我、疼惜我,把我照顧的像個孩子。
過了幾十年,才突然發現,女人最大的幸福不過是有人疼、有人愛。被人照顧的感覺真好,慢慢的,竟然覺得自己進入了年輕時候戀愛的感覺。
在這其中,女兒打電話讓我把房子過戶,老伴也同意,可我卻不願這麼做。
我知道,因為我跟老伴的結合,女兒並不滿意,所以不指望她養老;再說了,她根本就不會管我老伴啊,我們的生活還是要自己做好打算的。
我已經想好了,如果將來我們哪天不能動了,就一起去住最好的養老院,然後用雙方的房子養老。
既然,選擇跟張哥走到一起,就要做好相互扶持、陪伴到老的準備。就像歌裡唱的那樣:牽著你的手慢慢變老,直到天涯與海角。
三,小結
誰說再婚不幸福,凡事不能一概而論,老年人追求幸福生活,是他們的權利,年輕人不能總是反對。
我們需要做的就是給老人一些建議,幫助他們看清楚對方的人品,如果值得依靠,就要大力支持老人,畢竟老人所剩日子不多,別讓他們人生留下遺憾。大家說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