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,張韶涵因為心臟病加重,不得不停止工作,遠赴加拿大治病。
去治病之前,她將自己多年以來的積蓄,全都交給了自己的母親掌管,就連治病的救命錢也一并交由母親,希望母親到時候辦好手續能來加拿大照顧自己并且繳納手術費用。
令張韶涵沒想到的是,當她在加拿大治病苦苦等著母親過來交錢時,父母竟然串通一氣,把那些錢全部轉入自己的賬戶,然后拿著她的救命錢和積蓄人間蒸發了。
無奈之下,張韶涵只能低價賣掉房子治病。
更氣人的是,張韶涵病情穩定后重新復出,事業有了起色,這對吸x鬼父母又恬不知恥地想盡辦法從張韶涵身上撈錢,只要張韶涵不給,親生父母就會瘋狂抹黑她,典型的得不到就毀掉。
都說虎毒不食子,張韶涵的父母為何會如此惡毒?她和父母之間究竟有什麼深仇大恨?
一、從小就不受父母待見
張韶涵是典型的付出型人格,默默付出不求回報,認為只有通過自己不斷地給以和付出才能獲得愛,就算遍體鱗傷也只會打掉牙往肚子里咽,生性善良,內心敏感脆弱。
付出型人格的形成一般和原生家庭有關,因為這類人格的人大多數都有一個不好的童年。
他們在小時候,很少或者從未感受過來自父母的關愛,于是成年后十分渴望能夠被認可和被愛,心甘情愿付出一切,但又很容易被人欺騙和傷害,張韶涵正是如此。
1982年1月19日,張韶涵出生于 台灣桃園市中壢區一戶普通家庭,擁有四分之一維吾爾族血統,張韶涵的父親張志宏是一位普通的工人,母親姜柔伊則是一個合唱團的成員,一家人的日子勉強過得去。
張父張母有著嚴重的重男輕女思想,所以對張韶涵并不待見,在生下張韶涵后,張家父母又生下了一個女兒,直到第三胎,才如愿生下了兒子。
因為工作繁忙,又有三個孩子要養活,張父張母無暇照顧孩子,所以小時候的張韶涵和妹妹弟弟一起被寄養在外婆家。
作為長女的張韶涵非常乖巧懂事,也很獨立堅強,像一個小大人一樣,幫照顧著妹妹和弟弟,小小年紀就有著超出這個年齡段的成熟。
一年到頭,只有逢年過節的時候,張韶涵才能見到父母,每次見到父母,張韶涵都很開心,可是父母卻對她很冷淡。
因為父母總是偏愛弟弟,抱著弟弟親半天,根本就不怎麼搭理她,張韶涵雖說有些失落,但也沒有怨言。
雖然沒能從父母身上獲取關愛,但張韶涵卻通過音樂溫暖了自己的內心。
可能因為媽媽是合唱團成員的緣故,張韶涵骨子里對音樂方面的東西很感興趣,她最喜歡做的事情,就是聽歌曲,輕輕跟著哼唱,每次聽到喜歡的歌曲,心里就會覺得暖暖的,也正因如此,她很早就在心中燃起了歌手夢。
不過由于家境問題,張韶涵小時候并沒能正規地學習音樂,頂多請教母親,讓她簡單教下自己。
二、太過懂事的孩子沒糖吃
到了要念書的年紀,父母把三個孩子接到了身邊,一家人才得以團聚。
那段日子,是張韶涵最幸福最開心的時候,盡管她不被重視,可只要能和父母呆在一起,就心滿意足了。
張韶涵小學四年級的時候,父親張志宏投資做生意賺了一筆錢,一家人也因此移民去了新加坡。
眼看生活慢慢好了起來,可惜這樣的好日子并沒能維持多久。
1997年,張韶涵的家里遭遇了變故,張家的經濟狀況直線下滑,連生計都成了問題,一家人的臉上,都充滿了愁容,父母有時候還會把氣撒在張韶涵身上。
好在,張韶涵有個好爺爺,爺爺不忍心看一家人受苦,于是賣掉了手中的田地和老房子,又拿出多年積蓄,把張韶涵一家送去了加拿大生活。
在爺爺的幫助下,張韶涵一家離開了新加坡去到了加拿大。
本以為到了加拿大可以重新開始,沒想到的是,父親在加拿大再次生意失敗,后來因為心臟病反復發作,不能正常工作,一家人的生活重擔,便落在了母親和張韶涵身上。
身為家中長女,15歲時張韶涵便擔起了養家的重擔,洗車、送便當等都工作她都做過,不怕苦不怕累,為了省錢就連家中房子的油漆都是她自己刷的。
打工賺到的錢,張韶涵從來都不會自己留著,而是全都交給爸爸媽媽,她一直保留著賺到錢就交給父母的習慣,哪怕后來成名之后也是如此。
不得不說,張韶涵很懂事,其實懂事并不是什麼壞事,可她不知道的是,太過懂事的孩子沒糖吃。
這一點,在小時候是如此,在她成名后更是如此。
此刻的張韶涵還不知道,她已經在潛移默化中成了父母的「賺錢工具」。
三、功成名就,將賺到的錢全交給父母,殊不知父母只把她當成搖錢樹
與此同時,加拿大有很多唱歌節目興起,張韶涵的母親姜柔伊本來想去參加歌唱節目賺點錢,順便看能不能有機會出名。
可參加比賽的人,都十分年輕,幾乎都是十幾二十歲的小姑娘,這讓姜柔伊犯了難,于是她才想到要培養女兒,讓女兒去參賽,如果運氣好,說不定能成為大明星,就算再不濟,也能混點獎品。
就這樣,張家父母開始賣家中值錢的東西支持女兒去學音樂,學了一段時間后,張韶涵陸續參加了很多歌唱比賽,有時還會和妹妹張韶軒聯手參賽 。
為了不辜負父母的期望,加上自己也喜歡唱歌,只要一有時間,張韶涵就會跑去海邊練習歌唱技巧,把大海當成她的聽眾,久而久之便練出了一副好嗓門。
由于參加比賽得獎可以拿到獎品還有不少出名的機會,在父母的支持下,張韶涵參加了各種大大小小的賽事,家里很多電器都是她靠比賽拿回家的 。
17歲那年,張韶涵參加了「中廣流行之星」歌唱比賽,獲得加拿大賽區第一名,并受邀前往台灣參加總決賽。
因為唱功不俗,聲線過人,張韶涵在總決賽上被評委林隆璇相中,并與之簽約。
由于學業的關系,張韶涵與林隆璇簽約后,又回到加拿大繼續讀了兩年書,期間一直在接受當歌手的專業培訓。
剛開始簽約那會,張韶涵有長達兩三年的時間都沒有收入,所以平日里她會到服裝店上班賺生活費,可以說不僅不伸手向家里要錢,反而還經常打工自給自足,除了夠自己生活之外,其余的錢她都給家里補貼家用。
2001年,學成歸來的張韶涵回到 台灣發展事業,并與福茂唱片簽約,成為旗下簽約藝人。
同年,她得到了主演青春愛情偶像劇《永不言棄》(又名《MVP情人》)的機會,在劇中飾演精研籃球戰術卻不會打籃球的女主角田羽希。
值得一提的是,這是她的首部電視劇作品,通過此劇,張韶涵正式進入演藝圈,開始了闖圈生涯。
兩年后,張韶涵與許紹洋、霍建華合作主演愛情勵志偶像劇《海豚灣戀人》,該劇播出后,引發了巨大反響,而張韶涵也因此一戰成名,打開了名氣。
至此之后,張韶涵逐漸在演藝圈站穩了腳跟,還收獲了不少獎項,如:
2006年,憑借電視劇《愛殺17》入圍第41屆台灣電視金鐘獎戲劇節目最佳女主角;2008年,憑借電視劇《公主小妹》獲得第43屆台灣電視金鐘獎戲劇節目女主角提名等等。
發展演藝事業的同時,張韶涵也沒忘了將歌唱事業發揚光大,畢竟演戲只是副業,唱歌才是她的強項。
出道至今,張韶涵推出了不少耳熟能詳的經典歌曲,如:《遺失的美好》、《快樂崇拜》、《歐若拉》、《隱形的翅膀》、《香水百合》、《夢里花》、《親愛的那不是愛情》、《不想懂得》……
其中,歌曲《隱形的翅膀》還被選中作為某年的大學聯考作文題。
不僅如此,一些天災人禍的時候都會放這首歌來鼓舞大家,可以說是十分勵志了。
張韶涵之所以這麼拼命和勵志,一是想要實現自己的歌手夢,二是為了給父母更好的生活。
這些年來,張韶涵一心拼搏事業,很少花時間去談戀愛,雖然先后和霍建華、許孟哲、吳尊、潘瑋柏等人傳過戀愛緋聞,但最后也都沒了下文。
父母看到張韶涵吸金能力這麼強,自然是獨攬了所有的經濟大權,主要是張韶涵也夠孝順和聽話,每次都老師把自己賺到的錢交給父母掌管,認為親人不會坑害自己的。
可就是她這個想法,害了自己,張韶涵不知道的是,一直以來,父母只把她當搖錢樹,利用她賺錢和謀利,一旦沒了利用價值,或者撈不到好處,就會把她「毀掉」。
四、生病時被父母卷走救命錢,撈不到好處就要毀掉她
如果沒有那次大病,張韶涵還不知道會被蒙在鼓里多久,幸好一場大病,讓她看清了父母丑惡的嘴臉。
由于張韶涵的父親張志宏患有心臟病,所以張韶涵的心臟也存在一些問題,以前還沒那麼嚴重,到了2008年的時候,張韶涵心臟病加重。
為了治病,張韶涵只能暫時停止手中的工作,去到加拿大就醫,結果發現情況很嚴重,需要進行手術。
手術籌備期間,張韶涵把自己的救命錢,和身上僅有的積蓄全都交給了母親。
因為一直以來,她也有賺到錢就交給父母的習慣,所以并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妥。
令張韶涵萬萬沒想到的是,父母拿到錢后,直接把那些錢全都轉到他們的名下,還玩起了失蹤,不管她的死活。
眼看手術迫在眉睫,救命錢被父母卷跑的張韶涵只能把住的房子賣了,籌齊了手術費用。
經過此事之后,張韶涵收斂了自己的「付出型人格」,她開始自己管錢,不再像以前那樣,掏心掏肺,把錢交給父母。
這時候的張家父母,依舊躲著,沒有出來,再說了,兩人正拿著張韶涵多年的積蓄和救命錢,到處揮霍呢。
還有就是張韶涵消失了很長一段時間去治病,治好回來后,資源大不如前,很多資源都被別人瓜分了,所以父母暫時從她身上撈不到新好處,手頭既然有錢,就沒必要出來。
經過一年的沉淀和調整,2009年,張韶涵的事業回春,慢慢開始好了起來,而張家父母也把錢揮霍得差不多了,又想要從張韶涵身上撈好處。
于是,張父張母又出現了,一出現就是不斷地問張韶涵要錢。
張韶涵經歷過父母的背叛,自然是不肯再把錢給他們。
撈不到好處的張父張母,立馬找來了記者,抹黑張韶涵,說她棄養父母,是不孝女。
事情一出,張韶涵被推上了風口浪尖,受盡白眼和謾罵。
本來張韶涵不想把事情鬧大的,她也不想追究過往了,可再溫順的小白兔,急眼了也會咬人。
父母的行為,讓她寒了心,也把她逼得無路可退,只能反擊。
于是張韶涵站了出來,澄清道自己沒有棄 父母,而是他們在自己生病的時候卷走了自己的救命錢和上億積蓄。
眼看無法從女兒這里撈到好處,秉著得不到就毀掉的扭曲心理,張家父母便開始抹黑張韶涵,說她生活不檢點,說她吸d等等。
甚至還放出了張韶涵生病時的照片,謊稱是吸d照。
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,看到那個照片,還真的以為是張韶涵吸d了。
面對這樣的惡d父母,張韶涵被逼到去尿檢,最后才證明了自己的清白。
盡管最后張韶涵自證了清白,也揭開了父母丑惡的嘴臉,但這場戰爭中,沒有誰是贏家。
張韶涵和父母因此徹底鬧翻,由于影響較大,家丑不斷,導致她的多個通告被叫停,事業一落千丈。
五、人生坎坷,還好她沒放棄
雖然人生很坎坷,還好張韶涵沒放棄,這些年來,她一直都在默默打拼,默默寫歌,默默演戲,等待有朝一日能涅槃重生。
2018年1月8日,作為首發陣容參加真人秀節目《歌手2018》,并成為了該節目的首位女性音樂串講人。
憑借「歌手」,張韶涵再度翻紅了一把,參加了不少音樂節目和電影主題曲,還在2022年,各種節目邀約不斷,實現了涅槃重生。
經歷了大起大落,張韶涵也看開了,她雖然沒有再把錢交給父母,但是現在每個月會給父母17萬元贍養費,而且和父母的關系也有所緩和。
對張韶涵而言,她早就原諒了父母,錢財是身外之物,親情才是最重要的。
都說莫經他人苦,莫勸他人善,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好父母。
如果愿意原諒,是別人的事情,如果不愿意原諒,也情有可原。
只能說,張韶涵是一個溫柔善良的好女孩,希望她可以保持初心,熱愛生活。
唯有熱愛可抵歲月漫長,唯有溫柔可擋艱難時光。